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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镇简介

< 返回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20 浏览次数:50413
  一、基本情况
  行政区划
  兴城镇位于县境中南部,镇政府驻兴城,兴城即迁西县城,是迁西县委、县政府驻地,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总面积 131平方千米。该镇东连新集镇和尹庄乡,西邻白庙子乡和遵化市,北隔滦河与旧城乡相望,南接新庄子乡。截止2016年底,辖45个行政村,总户数15395户,总人口 56489人,耕地面积2536.2公顷。
  经济情况
  2016年,全镇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4.1亿元,其中一、二、三产在地区生产总值中分别占4.4%、37.1%、58.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29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14980元。
  特色产业
  栗香湖西岸绿色生态旅游产业。紧紧抓住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这一历史机遇,依托兴城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绿色”优势,由迁西县栗香湖花果山休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携手合作伙伴联合开发建设,以房车、露营为主线,休闲、养生、养老、宜居产业为辅,文化创意、采摘、垂钓、休闲娱乐为补充的全产业链旅游新业态,打造京津周边知名的“春赏花、夏戏水、秋采果、冬养生”的休闲养生养老小镇。
  还乡河万亩特色农业产业经济带。重点打造还乡河流域集特色种养、旅游观光、乡村文化、农事体验为一体的万亩特色农业产业经济带。发挥绿浓农业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整合资源,合理布局,高标准规划实施,建设猕猴桃、仔猪繁育场、水蛭、养驴等种养殖基地,发展大樱桃、核桃、大枣、猕猴桃、蓝莓、草莓、树莓、葡萄等特色农业,在还乡河沿岸11个村全面发展庭院经济,主要以蔬菜和葡萄为主,形成一村一品或多村一品,建成全县最大的浆果果品和蔬菜种植产业带。
  南部光伏产业带。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优化调整能源布局和结构”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和利用资源优势,全力推进京能二期、中核二期、协鑫一期三大光伏发电项目,力争3年内全部建成,在南部12个村形成光伏产业带,把城南打造成太阳能绿色能源基地。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
  班子结构
  兴城镇有党政班子成员15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镇长1名、人大主席1名、主任科员3名、党委副书记1名、副镇长3名、组织委员1名、纪委书记1名、武装部长1名、人大副主席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
  机构设置及职责
  按照上级要求,镇内共设六大办公室、两个服务中心、一个农经管理站。基本职责如下:
  1、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宣传、老干部、武装、统一战线、共青团、妇联、工会;负责综合协调、人事编制、政务公开、信息反馈、档案管理、机关事务等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职责:抓好民政常规性工作,做好支前和拥军优抚工作,关注弱势群体,做好救助保障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建设和乡镇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认真落实残疾人保障法,为残疾人搞好服务;抓好教育、文化、体美、卫生广播电视、移民迁建等工作。
  3、财经办公室职责:抓好农村政策的落实、村务公开、统计、农民负担监督、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工作,协调交通、邮政、电信、电力、金融、供销、粮食等工作。研究制定财经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搞好调查研究,落实符合本地实际的短、平、快致富项目。抓好农业产业化工作,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为养殖户、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提供信息,搞好服务。
  4、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抓好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搞好调查研究,编制人口发展规划。严格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抓好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指导生殖健康服务等工作。
  5、城建办公室:负责国土资源、城建规划、环境保护等工作。积极宣传《土地法》,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确权发证工作,妥善处理土地纠纷,搞好城建规划,做好土地、矿产、城建巡查工作。
  6、综治、司法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社会稳定、信访等工作。搞好法制宣传,做好信访接待,及时调解出现的矛盾纠纷。构建城乡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巡逻,降低发案率。
  7、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做好农业补贴发放,护林防火,夏季防汛,动物防疫等项工作,负责全域旅游发展工作。
  8、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宣传、四术等服务工作。
  9、农经管理站: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财务审计、“双代管”、各业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
  三、办事指南
  (一)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申请
  1、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夫妻半身小二寸合影照片。
  2、填写生育服务证办理承诺书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
  (二)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卡申请
  1、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一胎准生证原件或结论证、夫妻半身小二寸合影照片、再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2、填写生育服务证办理承诺书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
  (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1、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寸单人照片两张、申请表两份加该村委会公章。
  (四)再生育审批办理
  1、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生育子女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已生育子女的准生证或结论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半身小二寸合影照片、再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再生育审批表并签字盖章,村级再生育审批责任书并签字盖章。
  (五)《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1、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一胎准生证原件复印件、夫妻半身小二寸合影照片、再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2、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承诺书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
  镇计生办电话:5685519
  (六)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1、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村民代表会议记录。
  3、申请表。
  4、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户报国土局审批。
  镇城建办电话:5685583 镇国土所电话:5685575
  (七)就业援助对象认证
  1、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申请表。
  (八)劳动争议调解
  1、身份证复印件。
  2、调解申请。
  镇劳动保障站电话:5685576
  (九)林业砍伐证办理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个人申请。
  3、申请表
  4、符合条件的报林业局审核。
  镇农业办电话:5685387
  (十)80周岁以上老龄补贴审批
  1、本人向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
  2、村民政评议小组评议,合格后组档(照片一张,身份证、户口本、申请)报镇社会事务办。
  3、镇社会事务办入村入户调查、审核。
  4、向社会公示7天。
  5、领导审批。
  6、发放老龄补助金。
  (十一)特殊困难医疗救助审批(大病救助和一般救助)
  1、本人向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
  2、村民政评议小组评议,合格后组档(会议记录、审批表、申请、住院收费收据、医保报销单据、诊断证明、出院证、身份证、户口本)报镇社会事务办。
  3、镇社会事务办入村入户调查、审核。
  4、向社会公示7天。
  5、领导审批。
  6、发放医疗救助金。
  (十二)孤儿身份认定审批
  1、本人向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
  2、村民政评议小组审核,合格后组档(照片、审批表、申请、身份证、户口本、父母死亡证明(或失踪证明)、村委提供父母情况证明、协议)报镇社会事务办。
  3、镇社会事务办入村入户调查、审核。
  4、向社会公示7天。
  5、领导审批。
  6、发放孤儿补助金。
  (十三)农村危房改造审批
  1、本人向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
  2、村民政评议小组评议,合格后组档(会议记录、公示、审批表、申请、身份证、户籍证明、收入证明、房屋鉴定证明、土地使用证明、协议、巡查记录、最低验收标准、验收表、改造相关照片)报镇社会事务办。
  3、镇社会事务办入村入户调查、审核。
  4、向社会公示7天。
  5、领导审批。
  6、社会事务办相关人员在改造户改造过程中进行巡查,进行相关政策解释,技术指导,检验房屋改造是否符合标准。将不符合标准改造户予以清除。
  7、发放危房改造补助金。
  (十四)城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批
  1、本人向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
  2、村民政评议小组评议,合格后组档(会议记录、审批表、申请、身份证、户口本、相关证明,入户核查表)报镇社会事务办。
  3、镇社会事务办入村入户调查、审核。
  4、向社会公示7天。
  5、领导审批。
  6、发放低保证。
  7、发放低保金。
  (十五)学生困难证明
  1、本人向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
  2、村民政评议小组评议,合格后上报镇社会事务办。
  3、本人带户口本、身份证到镇社会事务办登记办理。
  4、镇社会事务办入村入户调查、审核。
  5、上报民政局救济科调查、审批。
  (十六)老年优待证的发放
  1、本人向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
  2、村民政评议小组初审,合格后上报镇社会事务办。
  3、本人带户口本、身份证到镇社会事务办登记办理。
  4、上报民政局老龄办审批。
  (十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审批
  1、本人向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
  2、村民政评议小组评议,合格后组档(会议记录、审批表、申请、身份证、户口本、相关证明)报镇社会事务办。
  3、镇社会事务办入村入户调查、审核。
  4、向社会公示7天。
  5、上报民政局救济科调查、审批。
  6、发放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金。
  (十八)教育救助审批
  1、本人向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
  2、村民政评议小组评议,合格后组档(会议记录、审批表、申请、身份证、户口本、相关证明)报镇社会事务办。
  3、镇社会事务办入村入户调查、审核。
  4、向社会公示7天。
  5、上报民政局救济科调查、审批。
  6、发放教育救助金。
  (十九)临时救助审批
  1、本人向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
  2、村民政评议小组评议,合格后组档(会议记录、审批表、申请、身份证、户口本、相关证明)报镇社会事务办。
  3、镇社会事务办入村入户调查、审核。
  4、向社会公示7天。
  5、领导审批
  6、发放临时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