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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阳镇简介

< 返回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20 浏览次数:52884
  
  滦阳镇位于迁西北部长城脚下,北与宽城毗邻,西与洒河桥镇相接。全镇山体多属片麻地,铁矿资源丰富,镇政府驻地在关姑寺村,全镇总面积117平方公里,到2016年底,全镇5558户,19982人口。全镇经济以农业为主,板栗、铁矿、旅游为辅,旅游资源丰富,有潘家口水下长城、喜峰口大刀园、石门山、李家峪等旅游资源。
  一、 镇情概况
  (一) 丰富的林业资源
  在全镇的14.9万亩的山场面积中,林地面积为11.6万亩,占去全镇山场面积的77.9%,使滦阳成为名副其实的林业大镇。滦阳作为“中国板栗之乡”的一份子,不但板栗产量相当可观,而且品质上乘,全镇年产板栗百万公斤以上,国内外众多客商对滦阳的优质板栗赞不绝口,积极到滦阳投资。
  (二)丰富的矿产资源
  全镇矿产储量丰富,有铁矿、金矿、花岗岩矿及紫页岩等多种资源。其中尤以铁矿储量最为丰富,通过近几年滦阳镇党委、政府的认真分析、论证,滦阳现已具备相当规模的集矿产开采、运输、选炼,销售一条龙生产工序,并在以节约资源、安全生产、服务社会这一理念的指导下,不断深化对矿产资源开采的标准化,现两座标准化矿井已全面实施。
  (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滦阳镇地处清东陵、承德避暑山庄和北戴河旅游胜地的“金三角”,背靠闻名世界的万里古长城,尤其是境内的水上长城世上独具。长城脚下的潘家口、喜峰口、铁门关曾是刀光剑影、旌旗猎猎的古战场。历来乃兵家必争之地,清澈碧绿的滦河仿佛是镶嵌在冀东大地上的一条银链,由北向南蜿蜒而行;矗立在这条银链上的居全国第三位的潘家口水库宛如一颗硕大的明珠,流溢出奇光异彩。青山、绿水、蓝天、古城交融呼应,使这里既具草原风光、江南秀色,又兼民族风情,更显八达岭雄姿。
    二、机构设置
  下设行政机构3个: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设置事业单位4个:财政所、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事务站。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责。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2、提供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三、办事指南
  (一)城镇低保办理条件及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带户口本、身份证、单位证明、二张2寸免冠照片,到镇社会事务办登记。
  2、镇社会事务办入户调查、审核。
  3、向社会公示7天。
  4、上报县民政局低保办调查、审批。
  5、发放低保证。
  6、发放低保金。
  (二)农村低保办理条件及程序
  1、本人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低保评议小组评议,合格后上报镇社会事务办。
  3、本人带户口本、身份证、二张2寸免冠照片到镇社会事务办登记。
  4、镇社会事务办入村入户调查、审核。
  5、向社会公示7天。
  6、上报民政局低保调查、审批。
  7、发放低保证。
  8、发放低保金。
  (三)信访案件受理程序
  1、信访人或信件向镇内反映情况。
  2、报请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批。
  3、镇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
  4、镇出具《信访答复意见书》。
  (四)司法调解受理条件及程序
  1、当事人带村级介绍信到司法所说明情况。
  2、镇司法所入村了解情况、取证、做调解笔录。
  3、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
  4、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签定《人民调节协议书》。
  (五)办一胎准生证所需资料
  1、孕检证明。
  2、户口本(双方户口证明)。
  3、身份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结婚证。
  5、双方单位出具的婚育证明。
  (六)办二胎准生证所需资料及程序
  1、孕检证明。
  2、户口本(双方户口证明)。
  3、身份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结婚证(结婚证复印件)。
  5、个人申请,单位审批表盖章。
  6、计生办审批领导小组审批盖审批章、分管领导章。
  7、特批二胎的除上面6项外,加上判决书、离婚证。如一方死亡的,出具死亡证明。
  8、证管员搞好调查报告。
  (七)办理再就业优惠证条件及程序
  一、条件:
  兴城镇辖区内国营企业下岗失业的非农业户口职工,集体企业买断工龄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非农业户口职工。
  二、办证资料及程序: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失业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各两份复印件,1寸免冠彩照4张。
  2、到镇劳动事务保障站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审批表》一式三份,《下岗职工登记表》一式两份。
  3、将填好的《再就业优惠证审批表》到原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后交镇劳保站。
  4、镇劳动事务保障站到县局办证。
  5、发证。
  (八)非金属采矿爆炸物品审批所需资料和采场要求
  所需资料
  1、工商执照
  2、采矿证
  3、“三同时”审批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安全组织
  6、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7、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8、环境评价
  采场要求
  1、 按开采设计开采
  2、 按《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操作
  3、 设安全生产办公室
  4、 警示标志明显
  (九)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1、每年度按农村总户数的0.7%发放建房指标。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农村村民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没有宅基地的;
  (3)因自然灾害或者因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3、按照年度指标和农宅审批条件,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申请户进行公平、公正的讨论,形成会议记录并将讨论记录以书面形式上报镇土地所。
  4、镇土地所依据村讨论记录和申请核实户籍档案,入村对建房地点进行规划,不经规划或不符合规划的不批,无固定建房地点的不批。
  5、经全面审查合格的申请户,按规定认真填写《农村宅基地审批表》。
  6、报县国土局审批。
  (十)土地信访案件处理程序
  1、根据举报信函、口头或电话举报进行详细记录,举报人可以签名、盖章,也可以匿名举报,对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应及时向举报人说明,并将举报信函或记录移送有权处理的机关。
  2、对应当受理的案件,要妥善安排,指定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调查处理此案。
  3、组织与案件相关的询问笔录、物证和现场勘验笔录等材料,笔录要经被调查人阅读或由调查人向其宣读,确认无误后,由调查人和被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4、案件调查期间,违法行为仍在持续的,调查人应及时制作《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报请案件处理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送达当事人。
  5、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可由国土部门协助村委会共同解决,对不适宜调解或调解不成功的案件,经认真调查后,依据相关法规由案件受理机关出具《处理意见》或《处理决定》,同时将调查处理情况,制作《信访答复意见书》和《调查报告》。
  6、《处理意见》或《处理决定》、《信访答复意见书》,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三月内分别送达到位。
  7、如案件举报人或涉案当事人对处理意见不服可直接到指定机关复议或诉讼到法院。
  (十一)非法占地立案处理程序
  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合法有效的批准而占用土地的行为。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未经批准擅自占地。(2)采取欺骗手段编取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的。(3)超过批准数量多占地的。(4)非法批准,使用土地的当事人拒不归还的。(5)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的。
  非法占地立案处理程序:1、指定二人以上工作员调查取证,向当事人、证人或者其他关系人提出询问,并当场制作《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询问笔录》,必要时,案件承办人可以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勘验,并将结果制作《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勘验笔录》,由勘验人、见证人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参加的,不得影响勘验的进行。2、案件调查期间违法行为仍在继续的,调查人应及时制作《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报请案件处理机关主管领导批准后,送达当事人。3、根据调查事实,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由案件受理机关制作《处理意见》或《处理决定》和《调查报告》,应下发的文书,由主管领导批准后,三日内送达到位。4、违法行为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到指定机关复议或诉讼到法院,如不复议也不诉讼到人民法院,期限内又拒不执行的,由案件受理机关组卷移交到上一级国土部门,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十二) 确权发证程序
  1、本户提出申请。
  2、村委会实地丈量,填写确权发证登记表。
  3、由镇土地管理人员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