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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西县商务局简介

< 返回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8-01 浏览次数:59832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全县吸引外资工作;负责对外招商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邀请重要外商和境内外团组来我县商务考察。
    2、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初审、上报审批工作;协调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负责全县招商项目库和客户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3、负责商品流通、物资流通和饮食服务业的行业管理。
    4、负责对拍卖、典当、废旧物资、报废汽车、旧机动车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对酒类专卖、调味品产销、畜禽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
    6、负责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协调全县重点市场、重点地区假冒伪劣产品制假、售假的整顿查处。
    7、组织实施流通领域的改革工作,推进工贸结合、农贸结合、内外贸结合。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程序和时限

    1、在中外双方有关资料齐备后,一周内可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义务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对来迁投资者提供无偿咨询服务。
    3、对外来投资者的举报、投诉在两小时内迅速到达现场,协调解决矛盾纠纷。
    4、对酒类生产、批发、零售企业的审批,在材料齐备并且现场检查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5、对新建、改建加油站的审批,由申请人提交各种材料后,及时报省市主管部门批准。

    三、承诺标准

    1、廉洁从政,秉公办事,依法行政,不吃、拿、卡、要、报、借、占、冷、横、硬。
    2、严守外事工作纪律,维护国家尊严。
    3、用语文明,着装整齐,礼貌待人,做到不卑、不亢、有理、有节。
    4、讲求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四、违诺责任追究

    机关全体同志要认真履行上述承诺,如有违诺行为,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1、为企业服务时,语言不文明的,要向客户赔礼道歉;态度粗暴造成影响的,罚款50元;因此类问题被投诉三次以上,经查实属违诺行为的,作下岗处理。
    2、在审批项目、办理证件过程中,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的,除责令其退还财物外,还要根据金额数量和情节轻重,依照规定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无正当理由人为造成没有在承诺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的,责令责任人向服务对象赔礼道歉,并给予每超一天罚款50元的处罚,对直接领导人按责任人的50%给予处罚。

    五、投诉与监督

    设立政务公开投诉与监督电话5613565,全天24小时接受投诉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