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导航 >财政

迁西县财政局简介

< 返回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20 浏览次数:71901
  
  一、基本情况
  迁西县财政局是迁西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局机关共设有18个科室,下辖17个乡镇财政所。局 机关共有行政编制19名,事业编制97名,聘用制21人;17个乡镇财政所全额事业编制118名,现有在岗全额事业人员47人,在岗全额事业人员29人,聘用制14人。
  二、联系电话
  办公室   5611859     传真 5620782
  预算科   5612216
  文行科   5622081
  农财科   5620911
  支付中心 5620792
  评审中心 5620783
  经建科   5612894
  综税办   5611041
  综合科   5610749
  国资办   5624045
  债管办   5612326
  监督科   5622082
  采购办   5611199
  非税局   5611861
  会计科   5611889
  社保科   5622529
  资环办   5615212
  信息中心 5736658
  三、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文件起草转发、信息、宣传、档案、机关财务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党务、纪检监察、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办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行政服务事项。负责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协调相关科室提供公开信息的审核;负责统筹对财政所的绩效考核。
  (二)预算科(国库科):负责归口管理部门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负责归口管理部门财政、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归口管理部门的财政资金组织绩效评价;负责上级对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编制中长期财政发展规划,执行国家预算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拟订财政预算总盘子,编制政府综合预算;建立预算基础数据库;管理财政预算总指标账,审核征收减免及退库业务,牵头做好年度财政总决算;提出预算调整方案,批复部门年度预算;负责办理财政结算事项、转移支付事项;负责组织财政收入工作;分析研究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财政发展的战略性问题,为领导决策服务;负责财政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信息的公开工作;负责乡镇管理体制的拟定,监督运行情况,乡镇财政预决算工作;乡镇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预算执行和预算资金的拨付与核算;编制财政收支的有关报表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国库账户和各类财政性资金开设银行账户的审批、建档、清理工作;会同各业务科室编制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总决算、基金的决算;负责承办涉及财政往来款项的具体核算;负责用款计划、拨款方式的复核,以及授权支付资金和会计核算信息的监控;根据库款情况复核部门预算主管科室审核通过的用款计划,并根据用款计划下达用款额度;根据部门预算审核通过的拨款方式复核确定实拨资金零余额筹拨款方式。
  (三)国资办:负责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律规和政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负责对全县国有资产现状和变动情况进行调查登记管理工作;负责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负责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监督和管理工作,对国有资产的运行情况实施检查;参与各类企业国有资产股权收益的分配工作;组织国有资产转让,监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负责监督全县国有、集体等公有产权竞价拍卖、转让、产权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拟订各类企业财务制度以及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办法。
  (四)农财科:负责归口管理部门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负责归口管理部门财政、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归口管理部门的财政资金组织绩效评价;负责上级对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农业有偿资金的投放与回收管理;负责宣传、贯彻强农惠农财政政策,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拟订我县财政支农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
  (五)监督科:负责研究、制定、实施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的制度和措施;制订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牵头做好县内重大监督检查活动;组织财政内部财经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措施、建议;组织、协调、参予各类专项检查工作;负责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结合相关科室配合上级专项审计和审计结果的落实工作;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负责项目评价、单位评价和部门评价等具体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评价指标分析,负责评价结果运用,提升财政支出绩效;对口市局条法处并承担相应职能;牵头办理涉及财政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和行政裁决,与相关科室配合依法提出书面答复。
  (六)支付中心:负责各预算单位的收支和往来资金的会计核算;负责对财政资金支付业务进行审核,重点是支付方式审核、对支付申请进行程序审核;对开支范围和标准、会计要素完整性进行审核;对预算部门授权支付资金的大额提现、涉密资金拨付、横向或纵向拨款等特殊事项进行审核审批;负责对经审核合格的支付业务办理支付手续;负责“零余额”支付资金的对账结算工作;配合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国库科做好资金清算工作;对本级预算单位授权资金支付情况进行监控。
  (七)会计科:负责全县会计管理工作;负责会计人员培训和会计从业资格及资格调转和相关人员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县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负责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建账监管负责全县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负责会计中高级职称网上报名信息的审核确认;履行《会计法》赋与的其他职能。
  (八)综合科(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部门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负责归口管理部门财政、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归口管理部门的财政资金组织绩效评价;负责上级对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计提和财政在补贴资金的安排管理及使用监督;负责各种彩票发行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口债权资金的清理回收;负责一事一议财政资金的监管;承担清理规范津补贴工作;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法规、制度的调查研究,提出制定和调整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方案的测算和分配工作;监督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保证资金安全使用发挥效益;负责农村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建设及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县“二项经费”、“一事一议”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有关政策的研究和落实工作以及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县乡镇债务管理和农村中小学“普九”债务化解工作;负责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相关制度的拟定和业务指导工作。
  (九)文行科:负责归口管理部门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负责归口管理部门财政、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归口管理部门的财政资金组织绩效评价;负责上级对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政策的执行、工资的发放以及相关人员变动后工资政策的落实。
  (十)社保科:负责归口管理部门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负责归口管理部门财政、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归口管理部门的财政资金组织绩效评价;负责上级对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社会保险基金专项预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负责全县优抚社救等社会救济资金的预算编制;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医疗费、特需费等经费的预算编制与执行。
  (十一)采购办:负责归口管理部门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负责归口管理部门财政、财务的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科室编制全县政府采购预决算,监督年度预算执行;根据国家政府采购法规及有关制度,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政府采购规章制度;负责管理、监督全县政府采购活动,审核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监督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并对库专家进行考核管理,监督采购人抽取专家;决定受理采购评标报告和采购合同备案;审核预中标和中标信息内容并监督发布;负责考核管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履职情况;受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事项的投诉,并做出处理。
  (十二)经建科:负责归口管理部门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负责归口管理部门财政、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归口管理部门的财政资金组织绩效评价;负责上级对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按计划按要求审核拨付基本建设资金,察验项目建设进度,依据项目管理计量报告,按拨款程序,拨付至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监督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归口管理部门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定和执行我县财政投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负责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资金管理和监督。
  (十三)评审中心: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安排的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预算草案、预算调整草案进行评价审查;负责对已安排建设项目的前期费用、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投标标底、重大设计变更及调整预算进行评价审查。
  (十四)信息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机关局域网,为局机关办公自动化提供技术保障;按上级“金财工程”建设要求,负责建设财政系统广域网;负责全局财政网络正常运行;负责局内各科室数据处理工作,设计建设规范的财政业务数据库;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采购、维护和维修的支出管理,并按要求与办公室配合建立自动化设备固定资产台账;负责舆情监控工作;负责对依程序、准予公开的财政信息进行网上公开。
  (十五)债管办(财政投资管理中心):负责归口管理部门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负责归口管理部门财政、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归口管理部门的财政资金组织绩效评价;负责上级对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政府债务日常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建议,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的举借审批、债务预警、偿还渠道、责任追究等债务监控管理机制;负责政府融资资金监督管理;负责起草政府债务资金使用情况及政府债务统计决算;负责权清理回收工作;承担全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策拟订、业务指导、项目评估信息管理、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
  (十六)综税办(税政科):负责承担和处理综合治税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税收政策,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提出税收政策变化等重大事项影响的建议;负责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政策管理。
  (十七)环资办:负责归口管理部门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负责归口管理部门财政、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归口管理部门的财政资金组织绩效评价;负责上级对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会同所联系部门制订相关财务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组织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资金落实情况,组织进行绩效评价;参与制订行业发展规划;牵头生态文明政政制度建设,实施促进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
    (十八)非税局: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及其他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负责非税收入资金分解与解缴;负责财政性票据的购领、发放、年检、核销等管理,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办法;负责财政性票据的稽查和年检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收支两条线”规定落实等工作;负责拟定非税收入稽查制度,组织非税收入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