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导航 >检察院

县检察院聘任县直机关干部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

< 返回 信息来源:《今日栗乡》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9-05-27 浏览次数:6483

县检察院聘任县直机关干部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jpg


  5月22日上午,县检察院举行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立新出席仪式并讲话。


  县检察院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旨在深入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机关业务骨干专业所长,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为开创迁西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支持。


  仪式上,宣读了《迁西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决定》;为郑金权、赵洪杰、时庆林、屈志国、刘作卿、张俊才等11位被聘任为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县直机关干部颁发了聘书;被聘任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工作,就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英烈荣誉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孙立新在讲话中指出,县检察院聘请县直有关部门行政执法业务骨干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这一制度非常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不仅可以进一步深化双方的沟通配合,还可以更加充分地发挥各自优势,对于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步工作中,县检察院要紧紧围绕全县大局开展工作,紧紧依靠党委推进工作,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确保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正确方向。特邀检察官助理要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公益诉讼领域发挥专业才能,支持配合检察院工作,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据悉,特邀检察官助理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一是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二是见证勘验、检查物证和现场;三是提供专门、专业性知识等咨询意见;四是参加诉前程序宣告;五是观摩公益诉讼庭审过程;六是监督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七是宣传国家公益诉讼相关的政策法规,协助检察机关开展相关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