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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学校食堂用盐专项整治行动

< 返回 信息来源:马鉴良 吕纪水 发布日期:2017-11-28 浏览次数:5412

  


  为保障学校食堂食用盐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我县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学校食堂食用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检查各食堂进货台账登记、索证发票、进货查验等情况,严防工业盐、“臭脚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肠衣盐等不合格盐产品流入到学校食堂。县供销合作总社依法履行食用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对学校食堂食用盐的购进、储存、使用等环节进行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无证生产、批发和零售食用盐等盐业违法违规行为。县教育局以及各学校认真落实“学校食用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把食用盐购进质量关,按照产品质量要求储存、使用食用盐,及时有效清理过期、变质食用盐。县公安局依法查办生产、销售、使用有毒有害食用盐的违法犯罪活动,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截至目前,全县共出动执法车辆20余辆次,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学校50所。通过行动开展,各学校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自觉购进符合标准的食用碘盐,确保了师生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