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导航 >市场监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餐饮食用油监管

< 返回 信息来源:《今日栗乡》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7-10-13 浏览次数:5904
  近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截至目前,已抽检食用油86个批次。
  落实主体责任。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严把采购关,切实执行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不从无资质的供货商购入食用油;严格索证索票,不得购入盛装容器上无食用油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等相关信息或信息不全的散装食用油。鼓励引导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预包装食用油,采购使用转基因食用油脂的,要按照要求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要严把贮存关,按照贮存要求存放食用油,防止因贮存不当引起变质,并及时处理过期食用油。要严把使用关,按照菜品制作规范使用食用油,严禁过度重复使用食用油,严禁使用无产品标识的散装裸装食用油,严禁回收火锅、水煮鱼等菜品油脂和底料加工食品。
  加大整治力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力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登记情况、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置情况等。深入开展排查,严厉打击采购、回收、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严控“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单位。对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和群众举报中发现的问题,尽快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发现购买使用“地沟油”“潲水油”、无明确来源和合格证明的“餐饮专用油”加工食品的,并将涉嫌犯罪线索及时通报、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注重靶向抽检。认真开展食用油靶向监督抽检工作。县局统一安排餐饮业食用油监督抽检工作,各基层分局结合实际自行制定监督抽检方案,开展好本辖区内餐饮单位食用油专项抽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