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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外地来迁返迁人员相关管理措施的通知

< 返回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2-03 浏览次数:12227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栗乡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指挥部各工作组:


  为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按照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领导要求,现就加强外地来迁返迁人员相关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地来迁返迁人员范围界定


  1、境外来迁返迁人员;


  2、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迁返迁人员;


  3、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和三代密接人员;


  4、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迁返迁人员,省内石家庄、邢台两地低风险县(市)区的来迁返迁人员,以及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


  5、市外省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迁返迁人员。


  二、相关人员管控方式


  1、集中隔离;


  2、居家隔离;


  3、居家健康监测;


  4、村(社区)网格化管理。


  三、具体管控措施


  1、第1类人员,在第一入境口岸隔离达到21天的,解除隔离抵迁后,纳入网格化管理,居家健康监测7天;隔离满14天但未满21天的,需补足隔离天数后纳入网格化管理,居家健康监测7天;在第一入境口岸被确定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经治愈后来(返)迁的,按照迁疫防指〔2021〕27号文件执行。


  2、第2类人员,第一时间落实14天的集中隔离观察,解除隔离后,纳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


  3、第3类人员,实行“14+7”的集中隔离措施,解除隔离后,纳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


  4、第4类人员,需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抵迁后,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后,纳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相关人员居家监测期间,要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5、第5类人员,凭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健康码”无异常信息或各地“健康码”绿码抵迁后,纳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


  四、涉及工作组和乡镇(街道)责任分工


  1、对于第1、2、3类人员,由县指挥部排查稳控组、流行病学调查组根据各自职责推送隔离观察组、核酸检测组、乡镇(街道),由隔离观察组落实集中隔离措施,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落实解除集中隔离后的各项管控措施。


  2、对于第4类人员,由县指挥部排查稳控组、市场及重点场所监管防控组、隔离观察组、交通管控组根据各自职责推送农村防控组、社区防控组、核酸检测组、乡镇(街道),由农村防控组、社区防控组会同乡镇(街道)落实管控措施。


  3、对于第5类人员,由县指挥部排查稳控组、交通管控组推送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


  相关政策如有调整,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迁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