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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劣质散煤市场综合治理

< 返回 信息来源:《今日栗乡》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7-09-11 浏览次数:5813

  近期,为提升散煤管控水平,提高散煤质量,规范煤炭市场秩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劣质散煤市场综合治理,确保实现劣质散煤“零销售”监管目标。

  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该局将劣质散煤治理工作作为日常监管中一项政治性任务来抓,专门成立了劣质散煤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散煤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对此项工作开展进行安排部署。在开展市场监管中,明确人员和分工,做到定岗、定责,明确目标,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宣传,强化认识,统一思想,保持对劣质散煤管控的高压态势,保证工作成效。

  加强监管,规范经营。对辖区内煤炭经营户逐一进行详细核查,并建立经营户户口台账、经营台帐。各分局通过网格化监管,强化对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严把市场准入,做到发现一户,查处取缔一户。对列入环保督查重点的“禁煤区”做好重点管控,强化监管力度,提高市场巡查频次。加强对合法经营户的日常监管,结合台账中涉及的经营地址、负责人、经营品种等内容,做好散煤质量抽检工作。对抽检不合格的商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和追溯,保证上市散煤经营质量。通过严格规范监管,有力维护了全县散煤经营秩序,推动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

  做好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播放广播等方式,广泛进行社会宣传,做好对散煤经营户的宣传教育。向其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政策和法规,使各经营单位真正认识到大气污染的危害性和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的必要性,促使其在开展经营活动中做到合法、守法和规范经营。

  确保质量,动态抽检。严格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要求,对煤炭进行拉网式、连续、动态抽检,全面落实煤炭经营网点抽检覆盖率达到85%。截至目前,共抽检煤炭19户19个批次,罚没款8640元。

  畅通维权,社会共管。建立并畅通维权渠道,充分发挥“12315”消费举报中心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治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社会监管力度,巩固已取得成果。同时,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关于流通领域煤炭的申诉举报,层层落实工作职责,快捷办理群众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