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组织拆除兴城镇三村养殖小区设施
25日上午,我县集中整治工作继续攻坚,依法组织拆除了兴城镇三村王素英、李秀宽、王立山、王印芝、陈志强、张保来、张连志等7户养殖设施。
县政府副县长马迎军到现场督战。
拆除现场兴城镇副镇长张伟介绍了兴城镇三村王素英等7户养殖设施情况,县住建局副局长马立军宣读了县政府强制拆除兴城镇三村王素英等7户养殖设施的决定,县住建局局长于锋珠下达了强制拆除命令。
兴城镇三村养殖小区位于县交警大队北侧、康立医院对面,占地88.09亩,共涉及养殖户32户。为拓宽城市发展空间和保护城区引用水源地水质安全,2014年兴城镇会同国土、住建、环保等部门联合调查,研究决定对该养殖小区实施拆除,但王素英、李秀宽、王立山、王印芝、陈志强、张保来、张连志等7户,未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完成自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迁西县人民政府现责成兴城镇、住建局、国土局等部门相互配合,就王素英、李秀宽、王立山、王印芝、陈志强、张保来、张连志等7户养殖设施实施拆除。
县政法委、住建局、兴城镇、国土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通力协作,强制拆除了王素英等7户养殖设施,建筑面积约42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5300平方米,获得了广大群众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