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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河道整治生态修复攻坚行动的通告

< 返回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03 浏览次数:7711

  为深入推进生态迁西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迁西县河道整治生态修复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迁西字〔2018〕3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河道整治生态修复攻坚行动,彻底根治污染顽疾,实现河道环境根本好转。现通告如下:


  一、时  间


  2018年11月28日—2020年12月31日


  二、整治区域


  全县范围内所有河流及沿河道路、村庄。


  三、整治措施


  对环境污染问题,坚持“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主动治理,依法减轻从轻处理;对拒不履行义务,坚决严厉打击,形成依法治污、铁腕治污的高压态势。


  整治期间,整治区域内采砂制砂、选矿企业一律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分类进行取缔或整改,待达到整改标准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工作安排


  一是动员部署、核实摸底阶段(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2月2日)。全县动员部署,对辖区内所有采选企业、采砂制砂企业、“散乱污”企业和非法侵占河道、向河道内排污等行为进行拉网式摸排,建立污染源台账,明确整治任务和完成时限。二是立行立改、迅速提升阶段(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2月5日)。组织对长河沿线米峪口、西窝棚、高窝子、下十八盘、岭后、大店子6个问题点位和大黑汀水库周边巴家峪、大关庄、大槐村3个问题点位进行整改,并做好长河沿线沙坑回填、河道平整和生活垃圾、尾矿堆清运工作,迅速取得整改成效。三是重点整治、重点攻坚阶段(2018年12月3日—2018年12月31日)。以长河、滦河、洒河、清河、横河、还乡河等主要河流及沿河村庄和道路区域的企业和尾矿库为整治重点,按照摸排确定的污染企业、污染源,对标整治,重点攻坚。四是全面推开、深度治理阶段(2019年1月1日—2019年4月30日)。整治工作范围拓展到全县所有河流及沿河道路和村庄,在全县范围内推进环境深度治理。重点是建立长效机制,彻底解决河道设障、污染问题,做好绿化美化,提升整治效果。五是巩固提升、修复生态阶段(2019年5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结合治理阶段成果,一河一策、一岸一策、一企一策、一矿一策,制定生态修复方案,确定生态修复项目清单,开展生态修复。


  五、整治标准


  河道治理标准、铁矿采选企业整治标准(含尾矿库)、选砂制砂企业整治标准和沿河村庄道路生活垃圾治理标准详见《实施方案》。


  六、举报电话


  电话:5977936


  凡对攻坚行动不配合、不履责,甚至对抗、阻挠治理的企业和个人,将一律依法严厉打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迁西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