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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鹤龄

< 返回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8-01 浏览次数:13910

  孟鹤龄(1862—1944年),字松乔,本县三屯营人。他2岁丧父,7岁丧母,14岁祖父母同年病逝,15岁被迫废学至遵化县经商,虽处境维艰,但不忘读书。20岁开学馆于本县龙湾,后立馆于三屯营。边教边学,他发奋读书,诵读抄录,常至深夜。

 

  松乔先生的门生科考多列前茅,声名大震,馆事日盛。光绪二十八年(1903年),与人同做“不缠足会启”文章,载天津《日日新闻》。光绪三十一年(1906年)被派为赴日本游历直隶省第一学期学员,入鸿文学院教育选科,曾听孙中山演说。归国后,初派为迁安县初级师范传习所教员。光绪三十二年(1907年)任迁安县劝学所总董事,后被举为永平府教育会会长。宣统元年(1909年)任热河十属查学员,旋即升任直隶省视学。在视学期间,对那些办学不力,考试舞弊、贪污学款者等总是秉公执法,不佝私情。宣统二年(1911年),被派为赴日本考察单级教授法。归来后,委充单级教员讲习所所长。任务完成后,仍恢复省视学职务。

 

  民国初年,教育部令学堂一律改为学校,以新法教授。他十分关注家乡兴办新学,积极倡办新式学校。他向迁安县知事谢桐森力陈创办学校的主张,得到了谢的支持。在全县知名官绅、教育人士参加的专门会议上,议决在较大村镇兴办18所完全小学,并委任了18名校长(号称“十八路诸侯”),对于推动迁安县教育事业的发展,他起到了重要作用。民国4年(1915年),因其兴学功绩卓著,受到大总统的嘉奖。

 

  民国4年(1915年)二月,充任民国军政宣讲官。

 

  民国5年 (1916年)受聘为迁安县学务审查员,年末任迁安县师范讲习所所长。民国6年(1917年)任永平七属教育联合会会长。

 

  民国10~20年(1921~1931年)间,他先后任过昌黎、定县、遵化等中学、师范国文教员、主任等职。民国21年(1932年),辞职回家养老,时已年逾古稀,民国33年(1944年)病逝,享年8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