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县城总体规划建设,旧城乡加大城建管理力度,规范本乡范围内县城规划区建设,制止和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实行拆管并举,严控非法建设抬头,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领导重视,成立相关组织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建设工作,尤其是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8个村(前河东寨村、后河东寨村、白沟村、郭沟村、龙王庙村、旧城村、粳子峪村、唐沟村)的城镇建设,专门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城建工作副职为副组长,其他城建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本乡的城建工作负总责。同时配备了专用车辆、及其他拆违工具。为减少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深入各村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规范审批制度,从严把关
乡党委、政府规定,对乡域规划区内的8个村,一切建设行为必须经规划审批后方可实施,即从当事人提出申请开始,待相关各项手续齐全,乡城建办现场放线后,方可施工,从初审到施工实行封闭式管理,乡城建办层层把关。
三、规范考核机制,制定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城建规划行为,乡党委、政府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机制,制定奖惩办法,与村干部切身利益相挂钩。规定各村要对本村一切建设行为在2天内要及时上报乡城建领导小组,小组接到报告24小时内到现场核实,对合法建设行为予以确认,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及时制止,村两委主动做当事人工作,自动拆除违法建筑的,免去村两委干部经济处罚;对发生两起或两起以上违法建设的村,乡党委、政府视情节对村两委班子及村主要领导分别给予诫免谈话、停止工作,直至追究党政纪处分。
四、措施得力,取得明显效果
对违法违规建设用房已封顶行为,乡城建办下达法律文书,限期拆除,对限期内未自行拆除或继续施工的,乡城建办上报乡党委、政府按《城建规划法》有关规定强制拆除。3月25日下午,乡党委、政府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派出所全体干警、旧城村全体两干部等80余人,出动挖掘机一台,对旧城村唐保强等两户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取得明显实效,教育了违法群众,尤其是对那些想违法建设还在观望的群众起到了警示作用。